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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水”志愿者协会章程
发布时间:2013.04.03浏览量:0

 

若水志愿者协会章程

   

第一章       

    第一条 协会性质:若水志愿者协会是由山东电建二公司职工及鑫泉花园社区居民自愿组成的、非营利性的、以各种形式开展便民利民服务活动的公益社团组织。

    第二条 协会宗旨:以奉献、友爱、互助、进步为准则,自愿利用业余时间、自身技能及所掌握的资源,为员工、社区居民、公益事业提供帮助或服务。

第二章 主要任务

    第三条 广泛深入地开展志愿者活动,更好的为他人和社会服务,促进美丽家园建设,倡导良好的社会风尚,为建设美丽中国贡献力量。主要任务有:

    一、组织各个“若水”志愿者分会,开展各类志愿服务活动。解决员工、居民在社区遇到的困难,让员工和家属感到大家庭的温暖。

    二、协调各个志愿者分会开展活动。

    三、策划志愿者活动方案,拓展丰富活动内容,完善服务机制,创新服务方式,实现志愿服务活动的常态运行,每年推出新的活动主题。

    四、开展志愿者宣传活动,树立本协会的社会形象。根据志愿服务开展情况,适时开展志愿服务典型评比表彰活动,选树一批优秀“若水”志愿者典型,通过各种媒体大力宣传。

    五、壮大志愿者队伍,引导更多员工加入志愿者行列。

第三章 业务范围

    第四条 帮助员工解决生活的琐事难事;关心孤寡空巢老人,开展助老、助困、助残活动;定期举办“为您服务”和免费义诊、宣传普及保健知识等便民利民活动;定期组织慈善捐款;倡导环保,为城市发展、社区建设、大型社会活动等公益事业提供志愿服务;组织抗洪、清雪等应急抢险;处理意外突发事件;积极开展“认养树木、植绿护绿、志愿者林植树”活动;坚持开展保护环境,治理卫生死角,维护社区秩序,凝聚大家的力量,共同建设“美丽家园”。

第四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协会的最高权利机构为理事会,为协会的常设机构,由公司机关党总支管理,负责理事会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党群工作部。

    第六条 理事会设会长一名,由公司工会主席兼任;副会长二名,由会长推介;常务理事由各分会会长与公司驻济各党支部书记担任。

    第七条 本协会下设12个分会,分别是社区物业志愿者分会、社区志愿者红白理事分会、志愿者爱心基金分会、社区意外事件应急处理分会、爱心拓展志愿分会、抗洪清雪应急突击志愿分会、社区环境综合治理分会、健康之路志愿者分会、社区文体活动志愿分会、环保绿色家庭志愿分会、社区女工志愿者协会、社区单身生活自我管理志愿分会、

第五章   会员

    第八条 本协会由团体会员组成。凡承认协会章程,愿意参加协会组织的各种公益活动的员工和家属,经申请同意均可成为协会会员。已加入本协会各分会的志愿者即为本协会会员。

    第九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选举权、被选举权;

    (二)有权参加协会组织的各种活动;

    (三)有权得到协会提供的信息,有权对协会工作提出批评建议,进行监督。

    (四)有退会自由。

    第十条 会员义务

    (一)遵守协会的章程,执行协会的决议,积极参加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二)维护协会的合法权益和声誉。

    (三)会员要自觉维护志愿者组织和志愿者的形象,不得以志愿者身份从事任何以赢利为目的或违背社会公德的活动。

     第十一条 会员一年无故不参加协会活动的,视为自动离会。会员有严重违反协会章程的,经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六章  

    第十二条 协会经费主要来源:上级拨款、个人或组织捐赠、协会自筹。

    第十三条  经费使用范围

    (一)     协会开展志愿活动,所需资源;

    (二)     购买协会公共物品,印刷资料;

第七章  

    第十四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本协会理事会。

    第十五条 本章程由理事会表决通过,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条 本章程未经事宜由理事会负责补充、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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